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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22学院新闻
专科生的毕业实习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活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必要的教学环节,是加强学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基本形式。它有利于学生对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综合训练,有利于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也有利于学生个性的培养和发展。
学院各部门要以教学工作为重点,以人才培养为中心,全力支持与配合,保证毕业实习工作的正常运行,以提高专科教学质量。为规范和加强对专科毕业生实习管理,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一、毕业实习目的
1.毕业实习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必然途径,通过毕业实习,使学生进一步了解所学专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作用及发展趋势,激发学生热爱所学专业,努力学习该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掌握所学专业在实际工作中的基本流程;加强理论与实际的联系,培养学生独立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进一步了解与专业相关的新理论、新技能、新方法和新设施。
2.通过毕业实习,使学生深入基层,学习生产管理第一线劳动者爱岗敬业的优良品质,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锻炼学生的协调能力、团队精神、管理能力、组织能力、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增强学生对社会的适应性。
3.通过毕业实习,使学生获得本专业初步的生产技能和管理知识,为就业奠定基础。
二、实习指导教师职责
1.编订毕业实习的实习大纲或实习指导书,并按此指导学生实习。根据教学安排提前选定实习地点,熟悉环境,根据相关大纲要求和实地情况拟定工作计划,做好实习准备工作。指导学生整个实习过程,解决实习相关问题并完成实习后的考核工作。
2.负责向被指导的学生下发毕业实习任务书,与学生共同研究制定学生本人实习工作计划。
3.指导教师应采用多种方式与学生经常保持联系,让学生明确实习的目的和要求。在学生实习期间指导教师至少应去一次学生集中实习的现场,了解学生实习进展情况,解决实习中的问题,解答学生在实践中提出的专业问题。
4.指导教师在指导专业实习的基础上,须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要关心他们的思想状态和工作情况,做到教书育人,配合辅导员做好实习期间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实习中所发生的突发事件,对违反纪律的学生应及时作出相应处理。
5.指导教师应加强对学生实习工作流程的了解,精心准备,以身作则,参加必要的工作,积累专业知识,并争取为接收实习的单位解决实际问题,提高自己的综合能力,在严格要求学生的同时向双师型教师发展。
6.指导教师须指导、督促学生完成实习总结,撰写实习报告并认真评阅实习报告和总结。结合学生在实习中的具体表现和工作能力,对学生进行实习考核,评定成绩,按规定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7.学生实习成绩考核评定以百分制记,其中实习报告占60%,在实习中的政治思想表现,学习态度和组织纪律的表现占20%,实习单位对该生实习中的评价占20%来综合评定学生实习成绩。
8.负责实习经费的支付和管理,并注意节约。
9.指导教师工作结束后,应撰写并向系上提交实习指导工作总结。
10.指导教师一般一次所指导的学生不超过45人。
三、学生实习的基本要求
1.遵守国家政策法规,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安全操作规范和保密制度;尊重实习单位员工和他人劳动成果,虚心向他们学习;尊重当地的文化风俗,维护学院荣誉和自身形象。
2.根据实习大纲或实习指导书以及实习计划的要求,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严肃认真地完成规定的实习任务。
3.实习学生应主动与指导教师保持联系,及时向指导教师汇报实习情况,向指导教师请教和解决实习中与专业学习相关的问题。
4.积极开展行业市场调查和社会调查,帮助实习单位开展技术革新;主动协助实习单位做些力所能及的工作,参与实习单位的一些公益活动;培养自身的社会活动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团队精神。
5.自觉注意实习期间人身和财物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在统一实习期间未经实习指导教师允许,不得独自行动。学生因违纪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并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6.在实习中应按指导教师的要求,虚心学习、勤观察、勤思考、勤动手、勤记载,做好实习记录,认真收集资料。
7.实习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学院统一要求,认真完成实习报告和实习总结;按时向指导教师提交实习报告等相关资料,作为指导教师评定成绩的主要依据。
四、相关部门在实习工作中的主要职责
学生毕业实习工作,由学院各相关部门通力配合,共同组织实施。
(一)教学系的主要工作及基本要求
教学系是具体实施毕业实习工作的单位,毕业实习须做到有计划、有目的、有组织、有检查、有总结,使整个实习工作规范有序。其主要工作是:
1.制定实习工作计划,选派具有丰富实践教学经验、熟悉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组织能力的教师为专业指导教师,并同时向他们下发毕业实习教学任务书。
2.学生集中在一个单位进行毕业实习的,应确定指导教师和实习班辅导员共同负责其实习工作。
专业教师任组长,主要对学生的专业业务进行指导;辅导员任副组长,主要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
3.学生进行分散实习的,系应要求专业指导教师通过现代通讯技术,与学生保持联系,随时了解学生实习情况。
4.教学系须积极主动联系和选择学生实习单位,建立长期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并与招生就业处共同寻求建立毕业实习与学生就业相结合,实习单位与学院共同指导和管理的实习工作的新模式。
5.教学系应根据专业培养方案和人才培养目标,指导教师编写各类实习的教学大纲或实践教学指导书,经系批准后,在实习前一周内报教务处,并按其要求执行。
6.负责学生实习前的准备工作和对学生作实习前的动员工作,使学生明确其目的意义、实施细则、纪律要求;负责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与参加实习的学生签定校外实习安全责任书,严格要求学生履行安全责任。
7.负责对实习活动的监督、管理和检查,听取指导教师的汇报做好总结,不断研究实习教学中的各种问题,提高实习教学的效果和质量。
8.负责对学生实习鉴定、实习报告、实习成绩等相关资料的检查验收和归档工作。
9.负责对指导实习教师教学工作量的统计申报。
(二)教务处主要工作
教务处是毕业实习工作的宏观管理、协调部门。其主要工作是:
1.根据学历计划编排实习时段,负责审核各系实习工作安排计划。
2.负责协调、解决实习中的有关问题,配合教学系督促、检查实习情况、工作总结和经验交流。
3.负责及时汇总学生毕业实习成绩。
4.负责对实习指导教师教学工作量的核实。
(三)学生工作处
学生工作处是毕业实习的管理协助部门,其主要工作是:
1.加强对涉及参与实习管理的辅导员工作的指导和监管,及时向他们通报上级和学院对学生管理、就业等方面的要求,并督促辅导员进行落实。
2.随时了解实习学生动态,做好个案处理的指导,参与突发事件的处理。
3.负责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拟订并指导各系与学生签订《安全责任书》,督促学生按时提交实习报告等相关实习资料,负责学生安全责任书的归档等工作。
(四)招生就业处
1.应主动与用人单位联系,为学生毕业实习提供实习单位;探索毕业实习与就业相结合的有效机制。
2.招生就业处应随时向在毕业实习的学生提供就业信息,为学生就业进行指导和服务。
3.负责与学生集中实习的单位联系,草拟和签订相关实习协议。
4.负责与学生所在系协商,共同做好对接受毕业生有特殊要求
单位面试的组织协调工作。
(五)后勤处
在教学系的要求下,主要负责有关实习教学的物资、设备和交通工具等毕业实习的后勤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