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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0通知公告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教育部和我省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与核查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我校毕业生就业核查工作有序开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与核查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19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 2022 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专项核查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2〕18 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核查工作机制的通知》(川教函〔2023〕78 号)等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决定建立我校 2023 届毕业生“班—院—校”三级就业核查工作机制。现制定方案如下: